城鄉統籌發展網訊(記者 李文萍)“全市垃圾處置費現行收費標準已接近20年未進行調整?!笔腥舜蟠?,江津區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李嘉介紹。
目前,重慶垃圾處置費征收,執行的是2011年核定的標準(渝價〔2011〕315號),其中:主城區居民每月按8元/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每月2元/人;學校、醫院、部隊、廠礦、集貿市場、批發市場每月110元/噸;商業門店(網點)及其他商業用房按經營面積計征,區縣按不高于主城區收費標準和不低于主城區收費標準的80%范圍內征收。上述征費標準與2004年征費標準(渝價〔2004〕473號)完全一致。
同時,按市里統一安排,2015年起全市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農村垃圾收集保潔工作實行常態化,但農村垃圾收集保潔與之配套農村生活垃圾處置費收費管理辦法卻一直未出臺,導致區縣垃圾收運處置缺口巨大。以江津區為例,2021年征收垃圾處置費2650萬元,而同期僅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置費用就達到了5900萬元(不含餐廚垃圾收運處置費用和清掃保潔費用),缺口高達3250萬元。
對此,李嘉建議,結合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置成本,適度調整生活垃圾處置費征收標準;將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覆蓋范圍內的農村地區(特別是老集鎮),納入生活垃圾處置費征收范圍;出臺餐廚垃圾處置費征收管理辦法。